福建省艺术馆原名福建省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6月,2008年6月11日,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正式批准在福建省艺术馆加挂“福建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福建省艺术馆是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省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作为全省群众文化艺术的龙头单位,福建省艺术馆承担着指导、辅导、开展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全省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群众文化队伍干部,以及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等重要工作。
目前,福建省艺术馆内设部门有:馆办公室、理论调研部、艺术创作部、活动策划部、培训考级部、民保中心。拥有专业人才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5人;馆舍面积2654平方米。
近半个世纪以来,福建省艺术馆植根于
福建省大地,一直秉承文化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
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不懈努力。
近年来,福建省艺术馆在全省倡议开展艺术扶贫工作,创建艺术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研究、整理工作,积极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拓展全省群众文化的普及、提高,组织、辅导,及整理、研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培训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