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和市政府规定级别的公务接待工作。
2、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的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的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及公文集中交换工作。
4、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项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对《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市性重要文件和政府全体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等全市性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起草市政府工作新闻信息计划、新闻信息稿件,参与市政府新闻发布等工作。
6、组织指导市政府承办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供应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9、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秘书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综合四处、综合五处、综合六处、文教办(吉林大学工作处)、文电处(政策法规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新闻信息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建议提案工作处、老干部处、厅务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受理处、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办理处、市政府总值班室;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下辖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下辖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长春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参考资料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能简介.长春市人民政府.2022-08-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下辖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