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前身是国电精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筹建处,2008年元月6日揭牌成立,公司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80%股比)、中国安能集团建设总公司(10%股比)和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0%股比)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以水力发电、引水工程建设、向工业、农业供水等为主营业务。
公司概况
公司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80%股比),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10%股比)和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0%股比)共同出资组建。
公司目前资产3756.45万元,公司远期规划装机容量为530MW(即吉林台二级枢纽50 MW,精河一级320 MW,精河二级枢纽工程160 MW),目前即将投产发电的吉林台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0 MW。公司目前在册员工39人,公司领导3人;公司远期拟根据公司需要和进展,计划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和博州分公司;公司现已成立总经理工作部、工程建设部、财务产权部、计划营销部、机电物资部、政治工作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等7个部室。
公司以水力发电、引水工程建设、向工业、农业供水等为主营业务。公司根据2007年8月24日中国国电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建设新疆电力能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明确承担建设新疆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吉林台二级枢纽、天山隧洞、精河县一级水电站、精河二级枢纽四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任务。根据国电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公司于2008年3月开启建设吉林台二级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并即将于2009年9月实现机组双投。
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深入弘扬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电兴业,强企报国”企业精神,以保护新疆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电集团公司做实做新做大做强为己任,以实现公司的科学发展、节约发展、和谐发展和建设创新型、效益型工程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创造一流”中心任务,强化企业政治、社会和经济责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科学、有序、稳步推进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力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国家能源集团贡献力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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