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辉,1971年6月生于
衡东县,法学博士,现任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他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并入选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
阳东辉,1993年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
学士,2002年获湖南师范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经济法和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
法学家》、《
政法论坛》、《
现代法学》、《
法商研究》、《
知识产权》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6项,主持《商法》校级精品课程,主持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教育厅课题1项,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参编各级统编教材3部。多次荣获法学院“教学十佳”和“科研十佳”称号。本人提出的“公企业法理论”以及“科技创新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在全国经济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