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5月1日,以
三明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从
福建省军区机关、陆军第28、第31军和守备第8师抽调部分人员,成立三明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阮文炳(当时任副司令员,1964年12月升任),政治委员张维滋(地委书记兼,1964年7月任职),第二政治委员程华民(当时任副政治委员,1964年7月升任)。机关编制90人。负责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治安、
地方武装及兵役工作。
三明军分区成立时,辖
永安市、
清流县、
宁化县、三明县和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1963年4月,
大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三明县、
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依次改称为
明溪县、三明市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
建宁县、
泰宁县、
将乐县、
尤溪县、
沙县区等5个县
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领导。1983年7月,撤销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增编
梅列区、
三元区人民武装部。1984年11月,
永安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永安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三明军分区辖
永安市,大田、
清流县、明溪、
宁化县、建宁、将乐、尤溪、沙县、泰宁县和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