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兴(1910-1974),又名健初,
龙岩市西陂乡大洋村人,16岁南渡
新加坡谋生,1931年受雇于印尼
巨港一商号当经理,翌年在巨港与人合资开设恒丰公司,任经理。抗战爆发后,与
陈嘉庚一道,支持抗日和人民解放事业。解放后,曾担任全国侨联副主席。
1924年,年仅14岁的他到
漳州市当学徒,结识了为邓子恢、章独奇主编的《岩声报》撰稿的曹菊人、郑日晖、
林采之等乡亲,并深受“五四”爱国民主启蒙思想的熏陶。
1926年,年仅16岁南渡
新加坡谋生,当过工人、小贩、车夫、店员。后得陈嘉庚先生赏识在其橡胶厂当账房。
1931年,受雇于印尼
巨港一商号当经理,翌年在巨港与人合资开设恒丰公司,任经理,事业渐有发展。
抗战爆发后,在侨居地参加各种爱国活动,先后任巨港中华总商会会董、巨港华侨筹赈总会副主席,积极筹款赈济祖国难民,发动华侨捐献支援抗日。
日本侵略军占领巨港后,流亡于苏岛西南一小镇。抗战胜利后被选为巨港华侨总会主席。不久,英、荷联军占领
巨港,他们挑拨民族感情,煽动印尼人仇恨、杀害华人,王领导华侨总会在政治经济上支持印尼独立运动,团结华侨办好华侨福利事业,维护治安,保护侨胞;据理向
荷兰当局交涉,同时又争取
印度尼西亚人民的同情和支持,为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进行不懈的努力。
1946年12月在
新加坡,次年在新加坡创建恒丰行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并在
雅加达、南榜、巨港,占碑等地建立联号,他的事业有显著发展。此时,他支持进步文化教育事业,任新加坡《南侨日报》副董事长、代董事长,投资办东棉兰《民主日报》,资助新华社新加坡分社及其出版的《
新华周刊》。
1950年参与创办南星公司,任董事长,经营祖国的电影和书刊,组织救济巨港受难同胞委员会,赈济在
荷兰侵略者占据
印度尼西亚的战火中受难的华侨。
1951年王源兴携家眷回国定居,历任广州华侨局长、
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归侨联合会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侨联副主席。1974年病逝。
王源兴热爱桑梓,在
龙岩市曾出资兴建西山小学、大洋小学,捐资修建保太桥和桥边溪岸,向龙岩华侨中学捐款1.4万元,捐献
抗美援朝战争款2万元,向
厦门华侨博物院、泉州
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各捐款5万元,还向福建华侨投资公司投资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