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杰
军人
陈子杰(1904-1931),原籍河南尉氏,生于一个没落的封建地主家庭。他在青年时期接受了私塾教育,并进入尉氏县立高等小学堂深造。1925年,他开始接受革命思想的影响,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后来,他加入了黄埔军校第四期的学习,并在此期间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成员。在北伐战争期间,他曾担任国民革命军某部队的团副。1928年,他回到家乡开展地下工作,建立了尉氏县的第一个党组织并担任负责人。1929年,他参与了中共尉氏县委员会的建设,并成为其中的重要领导者。他的活动包括在学校传播马克思主义,以及在农村地区发展农民协会。1930年,他领导了一次农民武装暴动,但由于情报泄露而未能成功。此后,他被迫离开家乡,但在1931年再次回来继续组织农民运动。同年,他潜入国民党新郑县保卫大队并担任大队长,但最终因为叛徒出卖而被捕。尽管遭受严刑拷打,他始终没有屈服,于1931年9月27日在开封英勇就义。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陈子杰自幼受到传统私塾教育,随后进入了尉氏县立高等小学堂接受更高级别的教育。1925年,他在开封河南省立第一中学就读期间,受到了革命思想的深刻影响。
政治生涯
陈子杰在“五卅”惨案发生后,积极参与游行示威活动。同年秋季,他考入黄埔军校,成为该校第四期的学生,并在学习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6年,他在北伐战争中担任国民革命军某部队的团副。1929年10月,他参与建立了中共尉氏县委员会,并作为其重要领导人之一。在这段时间里,他利用自己身为师范小学校长及国民党县党部指导委员的身份,向学生和教师们宣传马克思主义,并在农村地区发展农民协会会员。1930年春季,他在家乡成立了穷人会,筹备武器以备武装暴动之用。当年5月,他领导了一场农民武装暴动,旨在响应国民党内部的一场兵变,但因消息泄露导致行动失败,之后遭到国民党通缉。遵照县委的指示,他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地方避难。1931年2月,他重返家乡,继续动员农民群众,计划再次发起武装暴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前往开封并通过关系渗透进了国民党新郑县保卫大队,担任大队长一职。然而,由于特务的背叛,他不幸被捕。尽管尝试逃脱未果,面对敌人的残酷折磨,他依然坚定立场,毫不妥协。1931年9月27日,陈子杰在开封遭到了敌人的枪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政治生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