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舰艇编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海上执法船只,配备有自卫武器。编队舰艇统一采用白色船体,船上涂有红蓝相间条纹、中国海警徽章和“中国海警 CHINA COAST GUARD”标志。
2015年7月,《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正式生效以来,中国海警局依据公约要求,积极派遣舰艇前往北太平洋开展公海渔业执法。2020年是中国海警舰艇在北太渔委会注册执法船获得登临检查权的首次巡航任务。2018年10月17日,中国海警2307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2022年7月18日上午,中国海警局在山东青岛举行北太平洋公海渔业执法巡航编队起航欢送仪式。2024年10月13日,
中国海警2501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中国海警舰艇采用四位或五位数编号,第一位或第一、二位表示所属海区(1为
渤海、2为
东海、3为
南海)或海警支队编号,第二位或第三位表示排水量级别,第三、四位或第四、五位是船只的编号或以前的编号。例如中国海警2350船,2代表隶属于东海总队,3代表3000吨级,50代表原“海监50”船。
发展历程
2015年7月,《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正式生效以来,中国海警局依据公约要求,积极派遣舰艇前往北太平洋开展公海渔业执法。2020年是中国海警舰艇在北太渔委会注册执法船获得登临检查权的首次巡航任务。
编号规则
中国海警船采用四位或五位数编号,第一位或第一、二位表示所属海区(1为
渤海、2为
东海、3为
南海)或海警支队编号,第二位或第三位表示排水量级别,第三、四位或第四、五位是船只的编号或以前的编号。例如中国海警2350船,2代表隶属于东海总队,3代表3000吨级,50代表原“海监50”船。
舰艇标志
中国海警舰艇编队统一采用白色船体,船上涂有红蓝相间条纹、中国海警徽章和“中国海警 CHINA COAST GUARD”标志。
职责配置
中国海警舰艇编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海上执法船只,配备有自卫武器。
服役事件
2018年10月17日,中国海警2307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8年11月11日,
中国海警25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1月5日,中国海警2305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1月12日,中国海警2305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1月18日,中国海警2307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2月11日,中国海警25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4月5日,中国海警2305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4月8日,中国海警2305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4月17日,中国海警2307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5月20日,中国海警2305舰艇编队在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8月29日,中国海警13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19年10月16日,中国海警1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0年6月8日,中国海警1302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0年6月22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0年8月9日,中国海警13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巡航。
2020年8月17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2月20日,中国海警23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3月23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4月25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5月24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8月19日,中国海警23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1年10月20日,中国海警23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2年6月2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2年7月18日上午,中国海警局在山东青岛举行北太平洋公海渔业执法巡航编队起航欢送仪式。随着一声汽笛声响,由中国海警局“长山舰”和“石城舰”组成的编队解缆起航,缓缓驶离码头,前往北
太平洋公海执行为期45天的
渔业执法巡航任务。
2022年7月29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2年10月7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2年12月21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3年2月24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3年3月24日,中国海警1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3年4月26日,中国海警2301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3年6月21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3年7月28日,由中国海警局海门舰和山舰组成的编队从
上海市起航,奔赴北太平洋公海执行
渔业执法巡航任务。
2023年8月23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2月6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3月20日,中国海警1301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4月12日,中国海警2502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5月8日,中国海警1301舰艇编队在我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5月24日,中国海警2304舰艇编队位台岛以东海域开展综合执法演练,重点开展查证识别、警告驱离等科目训练,检验联合巡航、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6月7日,
中国海警2501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7月9日,中国海警1303舰艇编队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8月7日,中国海警2204舰艇编队在我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9月6日,中国海警1303舰艇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这是中国海警依法开展的维权巡航活动。
2024年9月8日上午,中国海警长山舰和石城舰组成的舰船编队圆满完成2024年北太平洋公海
渔业执法巡航任务,顺利返港。
2024年9月13日10时许,由中国海警局梅山舰和秀山舰组成的编队正式起航,前往
俄罗斯执行
中俄海警2024年联演联巡任务。
2024年10月13日,
中国海警2501舰艇编队在我
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2024年11月25日,中国海警舰艇编队会赴
北部湾海域与越南海警舰艇编队开展本年度第二次北部湾联合巡逻,这也是2006年以来中越海上执法部门开展的第28次联合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