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男,湖南人,1960年9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
中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逻辑学会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2002年,王洪出版著作《
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2008年,他出版了《逻辑的训诫》。2010年,王洪前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法律逻辑与语言研究”的演讲。2024年,他被邀请到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参加学术讲座。
王洪主要从事法律逻辑与现代逻辑教学与研究工作。他曾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论文成果奖,
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宪梓优秀教学奖,全国法律逻辑第二届学术成果
一等奖,1993年度他被授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
1988年7月,王洪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任逻辑研究所教授、法治文化专业(法治思维方向)博士生导师、
法学理论专业与逻辑学专业硕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2010年5月27日,王洪前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法律逻辑与语言研究”的演讲。2016年11月4日,他前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法治的理性传统与精神”的演讲。2024年6月7日,他被邀请到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参加做题为“法律逻辑的回顾与展望”的学术讲座。
王洪主要从事法律逻辑与现代逻辑教学与研究工作。讲授本科生通识主干课《逻辑导论》及法学专业课《法律逻辑》,讲授研究生
学位课《数理逻辑》与《法律逻辑研究》。研究方向
4.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法律逻辑”(2012年-2015年)。
王洪1993年11月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论文成果奖。1993年度被授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1994年9月获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宪梓优秀教学奖。2000年7月获全国法律逻辑第二届学术成果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