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一级行政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2年11月15日由苏北人民行政公署与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而成。1955年2月改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改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撤销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恢复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送省政府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和省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省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联系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及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或参与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十四)负责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退役军人厅
省应急厅
省外办
省国资委
省政务办
省市场监管局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医保局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人防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机关管理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公务员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电影局
省乡村振兴局
省林业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历届省长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07-2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政府机构
历届省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