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是《
颜氏家训》中的第五篇,由
北齐文学家
颜之推撰写。书中探讨了治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父母的表率作用、家庭的勤俭之道、子女教育的宽严适度以及婚嫁的态度等问题。颜之推以其丰富的个人经验和深厚的学识,为后代提供了宝贵的家庭教育指导。
作品简介
《颜氏家训》是
中原地区南北朝时期北齐文学家颜之推的传世代表作。颜之推结合自身的人生经历和处世哲学,撰写了这部旨在教导子孙的书籍。《颜氏家训》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宏大的家训,同时也是一份学术著作,涵盖了立身治家的各种方法。书中强调教育体系应以儒学为核心,特别是在儿童早期教育方面的重视,并对儒学、文学、佛学、历史、文字、民俗、社会、伦理等多个领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文章内容实在,语言流畅,具有独特的朴实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品正文
第一段
【原文】
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
武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
【注释】
①风化:风俗,教化。
②是以:因此。“是”,前置宾语,即“以是”。
③友:友爱,亲近。
④陵:通“凌”,欺侮。
⑤摄:通“慑”,使人畏惧。
⑥移:改变。
【译文】
教育感化的事,是从上向下推行延续,前人影响后人。所以,父亲不慈爱,子女就不可能孝顺;哥哥不友爱,弟弟就不可能恭敬;丈夫不仁义,妻子就不可能和顺。父亲慈爱而子女忤逆,哥哥友爱而弟弟倨傲,丈夫仁义而妻凶悍,那便是天生的凶民,只有靠刑罚杀戮来让他们畏惧,而不是靠训导能够加以改变的。
第二段
【原文】
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
【注释】
①竖子:童仆。也用作对人的蔑称,可译为“小子”。过:错误,过失。见:出现。
②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意思是刑罚不能恰如其分,老百姓就会不知如何行为才好。中:合适,确当。措:安放。
【译文】
家庭内部取消体罚,孩子们的过失立刻就会出现;刑罚施用不当,老百姓就不知如何是好。治家的宽严、标准也与治国一样。
第三段
【原文】
孔子曰:“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又云:“如有
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然则可俭而不可吝已。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今有施则奢,俭则吝;如能施而不奢,俭而不吝,可矣。
【注释】
①孙:同“逊”,恭顺。
②固:鄙陋。
③周公:姓姬,名旦,亦称叔旦,
周文王姬昌的第四个儿子。因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故称周公或周公旦。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被尊为儒学奠基人,
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
④足:足以,值得。
【译文】
孔子说:“奢侈就显得不恭顺,俭朴就显得鄙陋;与其不恭顺,宁可鄙陋。”孔子又说:“假如有一个人有
周公那样好的才能,但只要他既骄傲又吝啬,那其他方面也是不足道的。”如其这么说来就应该节俭而不应该吝啬了。节俭,即是减省节约以合乎礼数;吝啬,即是对穷困急难的人也不救济。现在愿意施舍的却也奢侈,能节俭的却又吝啬,例如能做到肯施舍而不奢侈,能节俭而不吝啬,那就可以了。
第四段
【原文】
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
水蛇麻以衣。蔬果之畜,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殖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注释】
①生民:人民。
②稼穑而食:种植五谷以获取食物。稼:播种谷物;穑:收获谷物。
④畜:积聚,储藏。
⑤豚:本指小猪,此处泛指猪。
⑥埘(shí):墙壁上挖洞做成的鸡窠。
⑦栋宇:房屋。器械:泛指用具。
⑧樵苏:打柴割草以充燃料,此处指充当燃料用的柴草。脂烛:用油脂做的蜡烛。
⑨莫非:没有不是。殖:通“植”。
⑩为生之具:维持生活的必需品。
赡:供给。
【译文】
人民生活的根本,就是要靠春种秋收来获取食物,种桑纺麻得到衣服。蔬菜水果的聚积,是靠果园菜圃里出产;鸡肉猪肉等美味,是靠鸡窝猪圈里产生。直到房屋器用、柴草脂烛,无不是耕种养殖的产物。那些最善于管理家业的人,不出门而各种维持生计的物品已经充足了,只不过家里还缺少一口产盐的井罢了。现在
北方地区的风俗,一般能做到减省节约,以保障衣食之用;江南地区风气奢侈,在节俭持家方面大多不如北方。
第五段
【原文】
梁孝元世,有
中书舍人,治家失度,而过严刻,妻妾遂共货刺客,伺醉而杀之。
【注释】
②严刻:严厉苛刻。
③货:贿赂。
【译文】
梁朝孝元帝的时候,有位中书舍人,治家缺乏一定的法度,对待家人过于严厉苛刻。他的妻妾于是共同贿赂刺客,趁他酒醉时将其杀害。
第六段
【原文】
世间名士,但务宽仁;至于饮食饷馈,僮仆减损,施惠然诺,妻子节量,狎侮宾客,侵耗乡党:此亦为家之巨蠹矣。
【注释】
①名士:旧时指以学术诗文等著称的知名士人。
②务:追求,讲究。
③然诺:应允诺言。
④节量:节制数量。
⑤侵耗:侵吞克扣。
⑥乡党:泛指乡里。
⑦蠹(dù):蛀虫。这里指危害家庭的人或事。
【译文】
世上的一些名士,只知道讲究宽厚仁慈,以致款待客人馈赠的食品,被童仆减损,承诺接济亲友的东西,由妻子把持控制,甚至发生狎弄侮辱宾客,侵吞克扣扰乱乡里的事,这也是家里的一大弊害。
第七段
【原文】
姜子牙曰:“养女太多,一费也。”
陈蕃曰:“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吾有疏亲,家饶妓媵,诞育将及,便遣阍竖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
【注释】
②陈蕃:汉代人。字仲举,汝南平舆(今
平舆县)人,祖上曾为
山西省知府。
③盗:盗窃的人。
④蒸:众多。
⑤如之何:如……何,把……怎么样。
⑥贼行:残害。
⑦阍(hūn)竖:守门的童仆。
⑧辄:就。
【译文】
姜子牙说:“女儿养得太多,实为一种耗费。”
陈蕃说:“盗贼也不光顾有五个女儿的家庭。”女儿带来的拖累,也太深重了。但天生众民,先辈传下的骨肉,你拿她怎么办呢?一般人通常都不愿抚养女儿,生下的亲骨肉对其也要加以残害,难道这样做,还期望老天赐福给你吗?我有一个远亲,家中多有姬妾,有谁产期快要到的时候,就派看门人去监守。一旦产妇身体不安,就从门窗往里窥视,如果生下的是女孩,就立即抱走;母亲随之号啕大哭,真让人不忍心听下去。
第八段
【原文】
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宠婿,则兄弟之怨生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然则女之行留,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至有谚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报也。家之常弊,可不诫哉!
【注释】
①率:通常。子婿:女婿。
②兄弟:此处指女儿的兄弟。
③姊妹:此处指儿子的姊妹。
④行:此处指女儿出嫁。留:这里指娶进儿媳妇。
⑤落索阿姑餐:意思是婆婆吃顿饭都要受到冷落。落索,冷落萧索。阿姑,指婆婆。
【译文】
女人的秉性,多为宠爱女婿而虐待儿媳。宠爱女婿,则儿子的不满就由此而产生;虐待儿媳,则女儿的谗言就随之而至。那么不论是嫁女儿还是娶儿媳,都要得罪家人,这实在是当母亲的造成的。以致有谚语说:“阿姑吃饭好冷清。”这是对她的报应啊。这是家庭中经常出现的弊端,能不警戒吗!
第九段
【原文】
婚姻素对,
晋靖侯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
【注释】
①对:对当。指婚姻“门当户对”的“对”。
②靖侯:
颜之推的九世祖颜含死后加封的称号。
颜含,字宏都,
东晋人。
③卖女纳财:在嫁女时收受财礼,就等于出卖女儿。
④买妇输绢:在娶儿媳妇向女方送厚礼,就等于买进媳妇。
⑤比量:比较。
⑥锱铢:锱、铢都是旧时很小的重量单位。比喻极微小的数量。
⑦责:责求,索取。
⑧市井:旧时指做买卖的地方。此处是做买卖。
⑨猥:卑污,下流。
⑩擅:独揽。
【译文】
男女婚配要挑选对当,这是先祖
晋靖侯立下的规矩。近来嫁女儿娶媳妇,竟然有卖女儿捞钱财,用财礼买媳妇的。为子女选择配偶时,比较算计对方父辈祖辈的权势地位,斤斤计较对方财礼的多寡;女方要求得多,男方应允得少,与商人没有差别。结果,招的女婿猥琐鄙贱,娶来媳妇凶悍擅权。他们贪荣求利,反而招来羞耻,对此能够不慎重吗?
第十段
【原文】
吾家巫觋祷请,绝于言议;符书章醮,亦无祈焉,并汝曹所见也。勿为妖妄之费。
【注释】
①巫觋(xí):旧时称女巫为巫,男巫为觋,合称“巫觋”。
②符书:道士用墨笔或朱笔在纸上画的用于驱使鬼神、治病延年的符,纯属骗人的
迷信活动。章醮:“醮”本是一种祷神的祭礼,后来僧道称给天曹上奏章作祈祷的活动为“章醮”。
【译文】
我家从来不提请巫婆神汉求鬼神消灾赐福的事,也不祈求道士用符书章醮弄法,这些都是你们看到的。可不能为这类妖妄之事破费。
作品赏析
《治家》篇主要探讨了治家的一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对此作了一些总结。作者站在历史的角度,通过考察研究认为:治理家庭必须自上而下,也就是说父母在子女面前必须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另外,对于家庭的治理要做到勤俭,对子女的教育要宽严适度,要有仁慈宽厚之心。子女的婚嫁影响到他们的一生,父母更要有正确的态度和立场,不可贪荣求利而毁了他们的幸福。同时作者还特别强调:治家要从小事做起,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作者简介
颜之推原籍琅邪临沂(今
临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于士族官僚家庭,世传《周官》、《左氏春秋》。他早传家业,12岁时听讲老庄之学,因“虚谈非其所好,还习《礼》、《传》”,生活上“好饮酒,多任纵,不修边幅。”他博览群书,为文辞情并茂,得梁
湘东王赏识,19岁就被任为国左常侍。后投奔
北齐,历20年,官至
黄门侍郎。公元577年,北齐为
北周所灭,他被征为
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朝北周,他又于
杨坚开皇年间,被召为学士,不久以疾终。依他自叙,“予一生而三化,备苶苦而蓼辛”。叹息“三为亡国之人”。传世著作有《
颜氏家训》和《
还冤志》等。《颜氏家训》共二十篇,是
颜之推为了用
儒家思想教训子孙,以保持自己家庭的传统与地位,而写出的一部系统完整的家庭教育
教科书。这是他一生关于士大夫立身、治家、处事、为学的
经验总结,在封建家庭教育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影响。后世称此书为“家教规范”。
后世影响
《治家篇》出自《颜之推·颜氏家训·第五篇》
《颜氏家训》成书于
杨坚灭
陈国以后,
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别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风操第六、慕贤第七、勉学第八、文章第九、名实第十、涉务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诫兵第十四、养心第十五、归心第十六、书证第十七、音辞第十八、杂艺第十九、终制第二十。
《
颜氏家训》对后世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宋代以后,影响更大。宋代
朱熹之《小学》,
清代陈宏谋之《养正遗规》,都曾取材于《颜氏家训》。不唯朱陈二人,
唐朝以后出现的数十种家训,莫不直接或间接地受到《颜氏家训》的影响,所以,
王三聘说。“古今家训,以此为祖。”从《颜氏家训》之多次重刻,虽历千余年而不佚,更可见其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