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同,1922年出生,
泗阳县庄圩区张家庄人。青年时期失学在家。1941年8月到苏北六分区专员公署财经科任科员。1945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1941年8月到苏北六分区专员公署财经科任科员。1945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调任华中银行泗沐支行会计课长。1946年秋奉命北撤
山东省,任华中银行第六分行前方金库主任。1947年调东北银行安东省行任出纳副科长。1948年4月调回
山东北海银行潍坊特别市支行任秘书。1949年随军渡江南下,后任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主任秘书。1951年起历任
厦门市人民银行行长兼
中国银行经理,市财办主任、计委主任、中共厦门市委工业交通部部长。1962年6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并兼任厦门市对外友好协会会长。1989年离休之后任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市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厦门台属联谊会名誉会长。
张可同同志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张可同同志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老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并以满腔的热情为之奋斗不息。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忠于党,忠于人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他作风务实,细致勤勉,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爱护干部;他襟怀坦白,为人正派,生活简朴,清正廉洁。张可同同志为党的革命事业和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倾注了全部心血,尽心竭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