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回江西,1928年考任江西
万安县县长,后任省民政厅秘书。1932年,秉承省政府主席
熊式辉旨意,组织县政研究会,进行县长和县政人员训练。加入以
张群、熊式辉、
杨永泰等为首的
中国国民党党内派系“新政学系”,成为骨干。1933年,
蒋介石在第五次“围剿”中央苏区时组建南昌行营,得熊式辉推荐,任第二厅第一组组长,主管行政制度、训练人员、整饬纪纲、建立保甲事务,配合蒋介石对苏区进行“围剿”。1935年1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驻四川参谋团第二处处长,主持“追剿”长征红军的政治事务。7月。任
江西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0月,任
四川省政府委员兼
四川省民政厅厅长。次年7月辞职返赣。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连任二、三、四届参政员至1947年。1945年10月,跟随新任东北行辕主任
熊式辉赴东北,任行辕民政部部长。次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江西代表。1948年5月,当选“行宪”后的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1949年,领衔与52名立法委员在上海发表通电,宣布脱离
国民政府,拥护中共。
新中国成立后,应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到
北京市,长期担任国家文史馆馆员。在北京病逝。著有《关于“新政学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