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
非政府公办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
民营医院(Private hospitals),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
中国的民营医院从1995年至2000年,曾经是一个朝阳产业。2001年前后是民营医院发展高峰期,直至2013年9月末,全国民营医院已经发展到10795所。
内容简介
民营医院,是中国特有词汇,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医院已经在中国医疗行业中出现。但中国民营医院真正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01年以后。由于中国对医院实行国有管理,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理,而民营医院的建立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建立,但卫生部门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保护,在审批时对民营医院卡得很严,民营医院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得到发展。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开始在社会上大量出现。
2003年,民营医院的发展进入了最好的时期,由于公立医院资金投入不足,地方政府将医疗资金的投入来源盯向了民间资本。许多地方政府改革卫生医疗体制,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或整体出让的办法,引进社会资本,并对民营医院实行3年免税制度。
2013年,《民营医院蓝皮书》指出,我国民营医院在机构总量上发展速度较快。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民营医院已经发展到10166所,比2012年同期增加1302所,同比增长了14.69%;全国民营医院机构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的比例由2012年同期的39.60%提高到43.24%,依然呈现公立医院数量在逐渐减少、民营医院迅速增加的发展趋势。
2013年,全国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量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一季度,全国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量达到6003.0万人次,占全国医院门急诊诊疗人次比例提升到10.01%,比2012年同期提高了17.20%,接近2005年民营医院全年门急诊诊疗人次数。
成立背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是国家所有,统一支出和盈利,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的发展医疗事业,国家允许私人资金,外来资金,投资医疗卫生事业,所以形成了,以灵活多变,追求高质量服务,为口号的民营医院。
区别说明
资金来源不同:民营医院的资金来自于投资方,公立医院则为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
管理体制不同:民营医院实行企业化管理,上至院长、下至员工均为聘用合同制,从管理体制上确保人员配置合理化、潜能发挥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佳化。
经营方式不同:民营医院可根据病人需求和医疗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让病人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更多的实惠。
性质说明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城镇个体诊所、私立医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民营医院都被定位为营利性医院,因而托管、合资、并购成为许多社会资本迂回进入公立医院取得非营利性医院资格的方式。尽管以这种方式进入医疗市场的难度比新建一座医院更大,但不少民间资本却乐此不疲,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取得医保定点资格,而且可以享受非营利性医院免税的政策。而没有相关政策硬性规定,公立医院通过以上方式转化成民营医院后,一定要转为营利性医院。医院投资大,回报周期较长,前期开销大,后期回报稳定,虽然正规的投资者不少,但不排除社会资本投资医院的趋利性,如果社会资本没有很好的退出渠道,将迫使其追求短期效益,选择“一投入就要盈利,一盈利马上又准备退出”的方式。
税收政策
政府鼓励民资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是为逐步打破垄断状况,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多种形式办医”的格局。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秘书长赵淳指出,国家虽然表示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但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足。民营医院医疗市场政策的不配套,首先表现在税收政策方面。税收政策的不配套不统一,已经对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卫生部门已经明确民营医院为营利性医院,税务部门逐渐开始对营利性医院征税。由于民营医院基本属于新事物,到底应当按什么性质收税,卫生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政策不统一。如果按企业收税,那么医院将要上缴毛收入的5.5%,此外还有16种税,医院实在难以承担。关于营利性医院的免税问题,各地政策也是五花八门。在2000年年初,国家为了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民营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但是,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却认为应当从分类登记之日起就要交税;还有的地方要从医院成立之日开始交税,一家办了10年的医院依照此政策,免去3年的税收,还要补交7年的税。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税款使医院收不抵税。赵淳也承认,许多民营医院在取得执业登记后,并不会马上进行经营,往往要花上两年的时间才能进行运作。所以,三年的税收优惠政策,民营医院得到的实惠并不是很多。其实,2000年搞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改是失败的。公立医院病人多,药费高、收费高,形成垄断;而医疗诊所收费便宜、药费低廉,属于微利。一个是航空母舰、一个是小船;民营医疗机构根本不具竞争性。好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下列文件,及时终止了对民营医疗机构收营业税的内容,附:
部分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有关营业税规定。
存在问题
医保定点
一是民营医院进入医保定点难。目前,江苏省一些地区医保定点虽未排斥民营医院,但实际执行时存在一定的歧视,绝大多数民营医院很难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已进入定点的民营医院反映,医保病人起付标准低于公立医院。尽管一再有报道称医保要对民营医院开禁,但具体的政策法规尚未出台,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还是非常少,完全跟不上民营医院发展速度的大环境。虽然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不排斥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只要“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就有进入的机会,但是民营医院要引进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须经卫生部(现国家卫健委)审批,每年还有额度限制。光这一条,就卡死了不少民营医院向大型综合性医院发展之路。
执业医师注册地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卫生部(现国家卫健委)出台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执业医师只能单地点执业。民营医院的医生如果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就是“非法行医”,民营医疗机构就要给出说法。而公立医院新近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没有证书,却可以先培养,再取得执业资格。民营医院对此也非常无奈,只能招聘公立医院那些“有想法”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招聘不到,就只能“非法行医”了。
专业领域的待遇
部分民营医院反映,由于民营医院是新生事物,在具体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很少考虑到民营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学术交流等方面时常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遗忘。譬如,民营医院反映无法了解医学科研招标工作,更无法参与医学科研项目招标;医疗事故鉴定时受到公立医院专家的不公正对待,等等。南通市一家医院反映,曾发生过某学科专业人员被当地学术会议拒之门外的情况。因此,民营医院一致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应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
政府部门处罚
不少民营医院管理者反映,医院运行时间不长,管理者对相关法律、规范较为陌生,迫切需要得到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但一些卫生监督人员存在偏见,工作中指导少、处罚多。不少管理者真诚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多帮助其发现问题,进行指导,为民营医院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不少民营医院对自毁形象的虚假医疗广告反映强烈,认为政府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不力,对无证行医等打击不力,医疗市场混乱。另外,一些民营医院还反映,目前个别公立医院存在的“院中院”,其实质与民营医院类似,却享受着公立医院的优惠,是一种极不公平的竞争。
市场公平竞争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处一个医疗市场,却不在同一个竞争起跑线上,公立医院为非营利性质,有政府拨款;不少民营医院也与公立医院一样,承担了一定的社会公益任务,没有拨款,收费也是按国家卫生部门(现国家卫健委部门)的统一标准。现在的情况是,非营利医院赢利多,却不交税;营利性医院赢利少,却要交税,甚至其大部分赢利都投入医院的扩大再生产,却依然被定为营利性医院,被要求承担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税率、税种、税费。医疗投入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的投资特点没有考虑在内。
国内发展
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进入的政策壁垒逐渐消除。2012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而目前仅为5%和10%左右。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继新医改以来又一重大举措,尤其是医疗服务政策在放宽市场准入、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方面提速明显。民营医院有望迈进快速发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新医改以来重要医疗服务政策
资料来源:产业信息网整理
健康服务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发展空间广阔。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应对方法
一、重视软环境,建设医院文化。很多民营医院的投资者都有医疗背景,甚至是医学专家或学者把自己的技术拿出来投资,进行二次创业。这种医院的特点是一个科技型的专科医院,技术投资者的工作往往是核心,他们的利益就代表了这种医院的利益。其他人员,不管是一般员工,还是医院骨干,都不怕走掉,因为他们只能带走他们自己的技术,并不能影响医院的发展。医院是以人为本的,医院的骨干往往是把自己的利益和医院的发展捆绑在一起的。医院的技术人员或者骨干能够创造价值,就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很多技术人员或者骨干不仅只看重钱,很多时候声誉对他们也很重要。所以,投资方在给他们分配利益的时候,也必须考虑到怎么让他们获得声誉。而这对他们不但是一种尊重,更是吸引和团结他们的好方式。民营医院一定要注意建设自己的医院文化。核心价值观和医院文化是决定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民营医院的发展尤其需要形成核心价值观和医院文化。核心价值观和医院文化的表现,有一些是文字上的表述,有一些是意志、理念、形象的反映,还有就是制度体现,也就是说,在制度层面上,把核心价值贯彻下去。
二、进入医保定点医院行列,允许民营医院进入医保定点最大的意义在于:民营医院赢得了更为公平、宽松的生存环境,患者拥有了更多的就医选择,医保部门拓宽了筛选定点医疗机构的空间。但并不是每家民营医院都能够获此殊荣。部分民营医院负责人私下认为,申请加入医保定点,现实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医院基本都没有医保定点资格。对此,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并不否认,公立医疗机构依然是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主体,由其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任务也顺理成章。而民营医疗机构基本上不承担此项社会义务,它将为那些有不同层次医疗需求的患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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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说明
性质说明
税收政策
存在问题
医保定点
执业医师注册地
专业领域的待遇
政府部门处罚
市场公平竞争
应对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