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与大学问家
魏初为同窗好友,于是齐名遐迩,朝野著名清正官员对他们交口称赞。
元世祖称帝后,对他颇为信任,先命他监督铸造朝廷各个部门印章,出色完成任务后,继任大兴府内藏官,管理财务,成绩显著,再升任山东经略司详议官,负责审核、议准一路军事和行政决策。因办事审慎严密,政绩突出而调任
安肃、汝、蠡、赵等四州
知州,又受任朝官
监察御史。
晋升他为翰林待制,成为翰林院顾问,还兼任兴文署奉旨程试以及上都、
隆兴等路儒士。不久,再升任殿阁直学士,与
中书令同修《元实录·世祖实录》。
大德二年(1298年),调任安西、
兴元两路总管,职掌地方军政。在兴元路期间,减轻官员所占耕田租额,有众多专门供给朝廷驿传所需之站户,被其它路县使役,他尽解除,站户称便,负担减少,而且保证本路县驿传需用,使朝廷命令与地方报请畅通无阻。
没有多久,王利用年老退休,没有回
通州区居住,而客居
汉中市。因他清廉公正,不徇私情,办事干练,又有学识,复起用他为
太子宾客,成为正三品官员,是皇太
子宫中最高级官衔。此间曾上书太子,指明应做十七方面事宜:“谨畏天戒,取法祖宗,孝事母后,敬奉至尊,抚爱百姓,敦本抑末,清心听政,寡欲养身,酒宜节饮,财宜节用,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杜绝谗言,求纳直谏,官职量材而授,工役相时而动,俾近侍时赴经筵讲读经史。”
元成宗铁穆耳及太子阅后,都给以赞扬,并且采纳他所建议。皇后听到此事后,命他再抄录一份进献上去。
朱厚照即位后,追赠他为荣禄大夫、
柱国、
中书平章政事(
丞相),封为潞国公,谥号“文贞”。后祀通州文庙内乡贤祠中。
1.在河北州有一块朝廷禁用地域,当地百姓不准入内骑射狩猎,管理此地官员委派巡逻人日夜看护。巡逻者贪图附近民财,就诬告一些百姓冒犯规定禁条,借机查抄他们家财,据为己有。王利用充分利用朝廷所给职权,坚持真理,调查研究,坚决予以纠正,命巡逻者贪占私财还给被抄之家。巡逻者以为上有靠山,便提起上诉,控告王利用。王利用摆出事实,辩解更加有力,使非法抄没物资全部归还被诬农家。
2.受命任
四川省提刑按察使打击土豪劣绅,支持清官廉吏,百姓得以安宁,深得乡民爱戴。都元帅
塔海强迫
巫山县数百名平民给他当奴隶,当地老百姓多次上告,都没有进行判决。王利用到四川后,重视此案,深入调查,进行复审得实,便不畏军权利害,坚持依法办事,使受奴役者全部从都元帅府解救出来,复为平民。
3.大德二年,有一吏与一民妇通奸,使妇将其夫毒死,家人到县衙告状,办案官审问民妇毒药从何处得到,吏事先教给妇说假情,指说是从一户富商处所买,遂将那位商人逮捕入狱,商人不服,上诉到路府。王利用见案,疑有冤屈,对办案官道:“家中既然很富裕,为何要卖毒药,岂是人之常情?”重新审讯,得到实情,使冤案得以昭雪,使奸夫淫妇得到惩处。
平章政事(仅次宰相)
廉希宪对他大加肯定,曾对不少官员说:“当今又有学问又能从政如此兼备者,王利用是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