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十大工商英才”、“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经济建设杰出人物”、“中国民营企业领军人物”和“中国房地产优秀企业家”
施建祥先生创办的著名民营企业。拥有
长宁区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快鹿投资集团—理财中心、上海快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上海快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由
集团公司投资控股、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域中心位置的
江苏省镇江新区快鹿产业港工业园区、镇江快鹿产业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镇江慧谷快鹿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快鹿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快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快鹿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镇江快鹿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016年,
上海市这个地方的线下理财涉及的诈骗金额,就达到1000亿元以上。其中财富管理平台快鹿集团在内涉嫌金融诈骗。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宁区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
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
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人民币。
在
施建祥先生“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的发展只有地图,没有
指南针科技”和“民营企业要善于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等创新理念引领下,
集团公司历尽50余年沧桑,通过思维创新、机制再造、资源优化、重组嫁接和对外投资,逐步走上做强做大和提高提升的快车道。已由单一的电线电缆制造,发展成为一个集金融理财、对外投资、工业和科技、
商业地产开发建设和现代服务业等为一体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多元化集团。目前,在上海私营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中列第25位,并连续六年被评为
上海市“先进民营企业”。2006年,入选“全球华商500强”。先后获得“中国百家诚信名牌企业”、“中国最具竞争力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财富最佳贡献奖”和“中国房地产先进单位”的称号。
施建祥先生还获得“上海市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
长宁区统一战线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长宁区优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以及“长宁区‘两新’组织党建之友”等荣誉。
“快鹿线缆”荣获“2010-2012年度
上海市著名商标”殊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2010-2012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快鹿线缆被授予“2010-2012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这是快鹿线缆继获得“2009年度上海名牌”之后再获殊荣。此次上榜的共有256家企业,其中电缆行业3家。
2016年6月29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官网发布《关于徐琪同志的任免通知》,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需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免除徐琪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一职,以及与集团相关的一切职务,并任命韦炎平为快鹿集团董事长,全面管理推进经营工作。该任命自2016年6月29日起生效。
快鹿电线电缆作为沪上著名的
制造企业,自创始之日就秉承“诚信为本、品质为先、服务为上、客户为尊”的经营理念,多年来以可靠的质量、优良的性能、互惠的价格和殷实的服务,赢得海内外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与众多世界500强公司战略合作,曾被指定为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外滩滨江大道、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松江区大学城、上海船舶大厦等国家重点工程的专用产品。企业拥有六项实用性专利及一项发明专利,以及多项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在致力于技术创新和品质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也保持了快鹿线缆在产品、服务、规模、口碑等各方面始终走在行业尖端,成功地在上海市民心目中树立起高度的品牌美誉度和服务信用度。
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宁区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被告人
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
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
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二亿元、二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黄家、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涉案人
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以快鹿集团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金鹿系、当天系、
中海地产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涉案人
施建祥、快鹿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盐商集团集资诈骗案认为,3家被告单位及
黄家骝等15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琪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近4万名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4月6日下午,快鹿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徐琪宣布:快鹿投资集团并购
上海金鹿财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当天财富,这两家公司的债务也是快鹿的债务,将兜底到底。另外,徐琪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黄家骝担任集团执行总裁,方晓耀、任意担任集团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