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季惺
中国近代报业家
邓季惺(1907年—1995年8月29日),原名邓友兰,出生于四川省奉节县,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中国近代报业家。
邓季惺早期投身于妇女运动。1936年,邓季惺加入《新民晚报》,对报社经营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抗战开始后,她随《新民报》迁往重庆市,建立了《新民报》重庆版和成都市版。抗战结束后,她又回到南京筹备南京版复刊,并筹办了《新民报》北京版和上海市版,使《新民报》一跃成为了当时全国最大的民营报纸。1947年,邓季惺当选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1948年7月,因在“立法院”对国民党轰炸开封市提出质询引起国民党当局不满,邓季惺逃往香港特别行政区
1949年4月,邓季惺回到北平市,主持《新民晚报》北平版的工作。1950年,毛主席任命邓季惺为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后又担任北京民政局副局长。邓季惺曾是第二、三、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风投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5年8月29日,邓季惺在北京去世,享年88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邓季惺1907年出生于四川省奉节县,她的父亲认为女孩子只要能识文断字就够了,并不主张女儿去外面的学校上学,只让她在私塾里学一些文言文。邓季惺14岁时,趁父亲出川,她在母亲的支持下考入了重庆省立第二女子师范。
两次婚姻
中学毕业后,18岁的邓季惺和同学吴淑英去上海市求学,在那里,她认识了吴淑英的弟弟、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毕业的吴竹似。1925年,邓季惺和吴竹似结婚,并因生育中断了她在上海的学业。1929年,夫妻两人前往南京,吴竹似和包括陈铭德在内几位朋友共同创办了《新民晚报》。次年,因吴竹似患肺结核,邓季惺带着丈夫和三个孩子到北京养病,期间在北平朝阳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31年7月,邓季惺的第一任丈夫吴竹似去世。1933年1月,邓季惺和陈铭德结婚。
《新民报》经理
1933年夏,邓季惺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回南京经过公务员考试入司法行政部任科员。随后她投身于妇女运动,和冯玉祥夫人李德全、曹孟君等人成立了“南京妇女文化促进会”,为了解放妇女,她们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邓季惺担任所长,负责具体事务。于此同时,邓季惺开始做执业律师。她经常免费替被虐待或遗弃的妇女打官司。1935年秋,因南京《新民晚报》刊登了一则不利于司法部的消息,邓季惺受到部长的训斥,她一气之下辞去了司法部的职务。邓季惺还在《新民报》上开辟了《新妇女》周刊,担任主要撰稿人,并主持《法律问答》专栏。
1936年,邓季惺正式参加南京《新民报》工作,担任副经理。为了增强《新民报》的竞争力,她到任后立即着重抓了经营管理。她拍板去日本购进一部旧轮转印刷机,提早了出报时间和印报质量;她在报社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了一系列严密的经营管理制度;她请来会计专家担任总稽核,建立一套财会制度。由于她的精打细算和魄力,使《新民晚报》走上了以报养报、自给自足的轨道,摆脱了在旧社会私人办报难以维持的困境。1937年7月1日,《新民报》报社集资5万元成立了“新民报股份公司”,邓季惺任经理。抗战爆发后,《新民报》决定从南京迁往重庆市,在南京陷落前7天,报社的设备和人员上了开往重庆的最后一班船。当时报社全部资金只剩下200元,一路上职工伙食和零用,都是邓季惺垫付。
1938年1月15日,《新民报》重庆版创刊。抗战时期的重庆,大批文化人云集,邓季惺夫妇二人广招名流、学者。往往是邓季为陈铭德出谋划策,由陈铭德出面延揽人才。因此邓季惺素有“女诸葛”的雅号。张恨水、郭沫若、朱自清田汉、巴金、老舍徐悲鸿等都曾为《新民晚报》撰写文章或主持论坛。邓季惺夫妇还通过郭沫若的介绍,与中共领导人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抗战一周年时、周恩来还为《新民报》题词:“全民团结,持久斗争,抗战必胜、建国必成”,这成为《新民报》言论的指导方针。《新民报》以提倡团结抗日、坚持进步、为民说话的内容为读者喜闻乐见,日发行量达10万份,成为大后方有影响的报纸。在重庆期间,邓季惺又创办了一个“七七托儿所”,为一些入川的职业妇女减轻育儿负担。
1941年,重庆市新民晚报》社址遭敌机轰炸,损失惨重。为求生存,邓季惺与编辑部负责人集体商议决定,从1941年11月起增出晚刊。晚刊发行后,每期发行量最多达4万份,迅速扭转了《新民报》严峻的经济局面,并为抗战胜利后报社的发展储备了人才,积累了资金。1943年春,邓季惺受邀去成都市看花展时,犯胆病住院,住院期间她萌生了在成都筹办《新民报》的想法。没多久,《新民报》成都版创刊。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仅一个月,邓季惺便独自携巨款由重庆市飞回南京,准备《新民晚报》南京版的复刊。10月,她又飞往北平市,购置社址,订妥印刷器材,将《新民报》北平版的出版工作筹备完毕。11月,邓季惺赶到上海,部署《新民报》上海版的创刊事宜。至此,《新民报》在南京、重庆、成都、上海和北京都有了分社,一共出版日、晚刊8版,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民营报纸。邓季惺任《新民报》总管理处的二把手,并兼上海、南京两处报社经理。
国民党“立法委员”
1947年,国民党政府举行大选。邓季惺决定参加竞选“立法委员”,寄希望于“宪法”和“立法院组织法”使中国进入一个法治轨道,随后,她在“自由竞选”中成功当选。1948年,邓季惺在“立法院”对国民党政府轰炸开封市提出质询,《新民晚报》也发表了“立法院”会议上的争论,引起国民党当局不满。7月,《新民报》被勒令永久停刊,理由是“诋毁政府,散布谣言,煽惑人心”等。邓季惺听说国民党也对她下了逮捕令,便托当时公开身份是国家银行主任秘书的黄苗子买了张机票,逃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后来,国民党政府到台湾后,还对邓季惺发布了“通缉令”。
新的征程
1949年4月中旬,在时任中国共产党香港工委负责人夏衍的安排下,邓季惺从香港乘船回到北平市,主持《新民报》北平版的工作。3年后,《新民晚报》北平版改为《北京日报》,邓季惺担任顾问。此后,各地《新民报》先后停刊,上海市《新民报》则于1958年改为《新民晚报》,邓季惺一直担任该报的顾问。
1950年,毛主席任命邓季惺为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后又担任北京民政局副局长,创办了北京市第一个火葬厂,并进行了殡葬改革。邓季惺曾是二、三、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风投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57年,她帮助党整风,被错打成“右派”。
晚年生活
1979年,邓季惺的“右派”问题得到改正后,又重新投入国家的政治生活。她担任了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名誉会长,还担任了第三届全国记协的理事。1988年4月30日,邓季惺和陈铭德参加了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的卢作孚先生诞辰95周年纪念会。
1995年4月12日,邓季惺参加中国记协网组织的“八秩新闻百老同贺会”,老新闻工作者协会赠送其刻有“人长寿”的座牌。6月8日,邓季惺参加了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为纪念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50周年举行的“中国女记者——半个世纪的风采”祝贺表彰大会。8月29日,邓季惺在北京去世,享年88岁。
亲属关系
参考资料
三联生活周刊:一代报人邓季惺.三联生活周刊.2024-10-19
报业史上一段佳话.中华读书报.2024-10-1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两次婚姻
《新民报》经理
国民党“立法委员”
新的征程
晚年生活
亲属关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