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机构是在医疗保险活动中负责承办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等业务的机构和组织,即医疗保险系统中的保险人。它们在医疗保险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通过控制资金流和监管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被保险人的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转。
根据医疗保险机构独立经营的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 政府机构型:这类机构基本按政府计划行事,被视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成员类似于国家公务员。- 独立经营型:这类机构在经营方面基本独立,遵循政府法规并接受监督。
商业保险公司常为此类。- 中间型:大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险机构属于此类型,既有政府统一规划,也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
医疗保险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不同于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它们的目标是管理好被保险人的保险资金,而非追求高额利润。此外,医疗保险机构通常是国家法规的执行机构,其自主经营权受到限制。
医疗保险机构需要配备管理人员、经济师、保险业务人员、财会人员、保险医师和
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等多种专业人才。
1. 加强政府对
医疗保险系统的调控作用,通过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等方式,维持医疗保险机构的自主经营权在政府调控之下。2. 把握医疗保险机构自主经营的范围和尺度,赋予其一定的自主权,同时加以适当限制,以防止风险性选择。3. 在内部管理上,医疗保险机构可采用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提高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