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玲,女,1967年10月生,
沾化区大高乡人。中共党员,高级教师,大学学历。现任河口一中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总支日常工作、
党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信息报送、计划生育、女工教育、健康教育、工作纪律、坐班秩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委会、关工委。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
河口区四扣中学、大山中学、
义和镇中学任教,2000年5月调入河口一中,历任工会主席、副校长、河口一中党总支副书记。2007年12月任现职。
山东省第七、第八、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女职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