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巴顿爵士(Sir Edmund Barton,1849年1月18日-1920年1月7日),
澳大利亚政治家、联邦政府首任总理和高等法院法官。白澳政策的制定者。
1849年1月18日生于
新南威尔士州(今澳大利亚)的
悉尼一经纪人家庭。父亲是证券经纪,母亲是
教育家,曾创办一所女子学校。早年在悉尼福特大街的模范学校读书,后入悉尼语法学校和
悉尼大学就读,1871年获执业律师资格。
1879年当选后,于1879-1887年、1891-1894年和1899-1900年间先后在立法会中担任不同职务。1887-1891年和1897-1898年在立法会上院任职。此间于1889年任
英国女王的法律顾问,
1900年,他率政治代表团赴伦敦,与英政府就建立澳大利亚联邦问题进行谈判,最终取得
英国议会通过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达成一项协议。
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正式成立后,巴顿成为首任总理兼外务部部长。上任后,他领导新政府奉行保护主义政策:颁布了有关加强海关税收和国家防务的法律,力主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部队,限制移民,并下令禁止居住在
索马里岛、新赫布里底和
新几内亚岛的格纳格人入境从事棉田种植和
甘蔗收割的劳动等。为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