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019年12月,《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新规正式出台。
文件内容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一切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立法为改革提供保障。
《条例》规定,自职务科技成果在本单位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组织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自行投资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单位应当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予以支持配合。
《条例》还明确,在职称方面设定了知识产权、技术经纪这部分职称,同时作为北京市人才,在户口、住房等各方面都给予保障,这些制度性安排,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升。
条例实施
2022年11月1日,据科技北京消息,
中关村
示范区核心区的中央单位适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参考资料
北京:科技成果产权可自行转化
.www.xinhuanet.com.2019-12-05
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的中央单位适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今日头条.2022-11-01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文件内容
条例实施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技术支持
国金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