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待聘(1089-1152),字绍伊,号毅斋,原籍湖里(今藻溪繁枝境内),生于
泗溪镇,后徙钱仓。他是宋正奉大夫林永年的长子,
吏部尚书林杞的从孙。
林待聘,宋正奉大夫林永年长子,吏部尚书林杞从子。待聘少时好学笃行,累举于乡,
政和五年(1115年),二十七岁登文
进士。授
常州市户曹参军,历
濮州、淮州、
扬州市教授。
赵构即位,入为国子学录。侍从宋高宗南渡定都
临安区,
李纲见待聘聪敏学博,喜赞曰:“王佐才也”。历除册定官、
太常博士,任修编国史
秘书郎省
校书郎。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八月,高宗命
秦桧为右仆射、同
中书门下平章兼枢密院事;接着又命
吕颐浩为左相,与秦桧共掌朝政。秦桧谋夺其柄,支使党羽向高宗建议:“同宣王内修外攘,故能中兴,今二相宜分内外”。高宗遂命吕颐浩建都督府于
镇江市,由“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颐浩被排挤出朝。
秦桧素知待聘才干。秦桧相信过吕颐浩,在朝中起用知名人士。待聘亦累迁司封
员外郎、起居郎、
中书舍人兼侍讲。待聘始终没有附秦桧之意。
胡安国为
南宋时经学家,曾任中书舍人兼侍讲宝文阁直学士。初时也认为
秦桧有才能。安国与待聘关系甚密。
秦桧为相后,既无耸动天下之举,又广泛结党营私,朝臣日渐不满。此时
吕颐浩已谋逐秦桧。绍兴二年八月,
殿中侍御史黄龟年弹劾秦桧“专主和议,阻止恢复”,“植党专政,渐不可长”以及“上不畏陛下,中不畏大臣,下不畏天下之议”等罪名,高宗遂秦桧,贬之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当时,吕颐浩推荐
朱胜非代
都督,胡安国以春秋大义力争。颐浩又议废修政局,待聘上奏:“陛下即位六年,而绩用费成者,无他人。无常责,而各有私心积弊宜更而乐于循,故沈滥宜裁,而恶其害己。臣恐此举废则亦玩日揭岁而已!”
吕颐浩以修政局是
秦桧所设,以待聘为桧党,共二十余人皆以落职贬官。差待聘监
柳州市酒税。
绍兴五年后,宋廷为求和计,又逐渐起用秦桧,由资政殿学士、观文殿学士,至七年正月,命为
枢密使。九月,宰相张浚因
淮南西路之变引咎去职。宋廷以
赵鼎入朝为相。赵鼎荐待聘,任
丽水市知府,改
婺州知府。待聘公正廉明,依法办事,抑强扶弱,勤政爱民,政通民和,受群众爱戴。后迁左司郎中兼直学士试给事中,官封原职充敷文阁学士,赐紫金鱼袋,守朝散大夫。后以病致仕,累主
衢州市宫观、绍兴官观提举,改任太平兴国宫。后遭
殿中侍御史曹筠弹劾,归故里前仓,自号“纯白居士”,以明素志和一生清白。
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谢世,享年63岁,墓葬平阳县城南塔下山净明寺平塔山下夹屿山支阜西麓面河处,墓前原有碑志:“敷文阁学士林待聘墓”宋
吏部侍郎宋之才(宋桥人)为之撰墓志铭。
待聘为人忠诚,处事稳重,博学多才,善于从政,故深得
赵构、抗金宰相
李纲、
赵鼎等人的信任,一直在朝廷中枢任要职。《历代职官沿革史》(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载:宋制规定,
南宋给事中实掌门下省大权,主管皇帝圣旨;
中书舍人实掌中书省大权,主管取旨出令;学士任尚书省
员外郎实掌本省大权,总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因此待聘之权堪与当时宰相、
枢密院正使等一品大官并重。查《
宋史》、明、清、民国《
浙江通志》、《温州府志》、《平阳县志》,待聘一生功过非常清晰,他弘扬正气,支持张阐主张抗金反对和议,与爱国忠臣
李纲、
赵鼎、
林季仲、
陈桷、王升等为伍。任免抗金名师
韩世忠、张俊和
岳飞。
林待聘不愧为宋一代名臣。其父林永年(1061-1153)墓在
藻溪镇九堡村瑞应院后,妣
柳姓,钦赐孝妇,
赵构皇帝钦旌“柳氏孝妇墓”。
苍南县政府已列为县级文保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宋代主张抗金反对和议的
吏部侍郎林季仲(
永嘉县人)在所撰的《宋故孺人柳氏墓志铭》中说林待聘“出入两省兼掌管内外制,时人荣之”;
刘绍宽主民国《平阳县志》,称其“荐永嘉
张阐(宋端明殿学士,主张抗金)首抗(
秦桧对金)和议,蔚为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