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统治包含国家统治和阶级统治两种形式。国家统治指统治阶级借助国家机器对被统治阶级施加的统治,而阶级统治则是统治阶级使用一切力量,通过多种手段对其他阶级进行的控制和压制。国家统治是政治统治的核心和最基本手段,而阶级统治除了国家机器外,还包括其他社会政治组织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统治阶级通过专政的各种机关、组织和团体组成的总体称为统治机构,它是实行政治统治的基础。政治统治体系和统治机构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前者强调了政治统治活动的复杂性。政治统治的实质是阶级统治,即经济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权力对整个社会进行的强制性支配和控制。政治统治的结构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斗争特点的影响,其目的是实现统治阶级的专政。政治统治体系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其结构反映了国家机构的重要性。
政治统治体系的结构由其阶级性质决定,具体表现为统治阶级组织的体系及其结构形式。政治统治体系的结构也受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斗争特点的影响。政治统治体系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服务于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环节,其性质和形式体现了国家机构的作用。政治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必须具备全局性、直接性和必要性的特征,与国家机构有密切关系。
政治统治的基础包括政治权力基础、社会基础、公共职能基础和心理基础。政治权力是政治统治的前提,强大的政治权力是政治统治的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社会基础指的是政治权力主体与其社会力量和社会成员的关系,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巩固政治统治。公共职能基础指的是政治统治者必须履行的社会公共职能,这是统治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心理基础指的是社会成员对
政治权威的服从心理,这是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