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梅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陈红梅,女,1976年1月生,
江西省
新余市
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负责学院研究生工作,科研工作,协管学科建设工作。兼任
江苏省
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江苏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从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民商法方面的研究。主要讲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环境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94-09至1998-07,
安徽财经大学
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3-09至2006-03,
河海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学习。
2008年7月参加
中国人民大学
暑期民商法高端研修班学习。
2008年10月参加
中国政法大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培训班学习。
工作经历
1998年-至现在,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
学术成果
学术论文
1、论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立法的完善,《行政与法》2004年第4期。
2、后代人环境法主体地位的构建,《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5期。
3、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体系中的地位,《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4期。
4、浅析水权的概念及性质,《
山东社会科学
》2006年第11期。
5、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的法律分析及对策,《
海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5期。
出版著作
译著:《保护区管理规划指南》,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5年5月。
主持课题
1、2004-:主持校级课题《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并结题。
2、2007年主持横向课题《国外自然公园管理法律政策研究》。
3、2008年主持校级优先项目《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适用关系的法律研究》并结题。
主讲课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经济法》。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学院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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