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投标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当采用非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若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名,则被视为废标。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这是因为这些投标人是在不知道其他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提交的投标,因此也体现了竞争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评审选择中标人。
如果在此种情况下全部作废,不仅会导致项目启动时间延迟和经济损失,而且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由于投标报价已经公开,再次招标可能会给投标人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
当所有的投标人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时,应当重新招标。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适度放宽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或者对不合理之处进行适当的修改,以避免因投标人不足而导致招标方陷入被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