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坤(1494年—1570年),字顺卿,号石渚,南直隶
扬州府通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历任多个官职,包括
河南省左布政使、顺天府
知府、大理寺卿、工部尚书、户部尚书等。他的生平和官职历程充满了变动和挑战,最终在
嘉靖三十九年因振武营卒之变,稽训月粮被劾致仕。他的著作包括《石渚集》。
马坤于
明朝嘉靖二年(1523年)中
进士,初授户部主事。后升任兵部员外郎,嘉靖十年(1531年)因兵部失火事被为宁波府
推官。之后,他在
广州府通判、汀州府知府等职位上有所作为,累官至湖广副使。在湖广任职期间,他参与平定了苗兵的叛乱。后升任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嘉靖二十三年十一月升为
浙江省按察使,次年八月升任本省右布政使,后迁任河南左布政使。
嘉靖三十年正月,他升任顺天府
府尹,同年六月升为大理寺卿,十一月升为户部右侍郎,兼任都察院右
佥都御史、督理
蓟州等处粮饷。嘉靖三十一年七月,他升任本部左侍郎,次年七月奉命督理给军粮饷,嘉靖三十三年六月奉命督防守九门京营兵粮饷,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升为
南京市工部尚书,嘉靖三十六年九月改任南京户部尚书,嘉靖三十八年六月改任户部尚书。然而,嘉靖三十九年,因振武营卒之变,稽训月粮被劾,他被迫致仕。
隆庆四年(1570年)十二月卒。
马坤的
曾祖父为马用裕,祖父马文,父亲马慧,母亲胡氏。他有五个兄弟,分别为马健、马循、马节(
贡士)、马彻、
马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