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3月7日,奉系军舰在大沽口北塘登陆,被
国民军击退。为阻止奉军继续用军舰送兵,国民军不得已铺设
水雷封锁大沽口,并规定任何舰只不得开入。这一事件最终引发了3月12日的大沽口事件。
当天下午3时,两艘日本军舰不顾国民军以旗语制止,欲强行驶入大沽口。国民军立即放空炮警告,日舰却以实弹炮击炮台,国民军不得已予以还击。这一过程中,日军打伤国民军13人,而国民军也将日舰逐出了大沽口。这就是震动中外的大沽口事件。
1926年3月7日,驻守天津大沽口的
国民军(
冯玉祥领导的部队,正在对奉系军阀作战),发现奉系的军舰在大沽炮台附近活动,立即开炮将其击退,并于3月9日在大沽口设置
水雷及封锁港口,以阻止奉舰侵犯。3月10日,英、法、日、美、意等国驻华使馆开会,指责国民军封锁大沽口违反《
辛丑条约》,要求撤除一切入京障碍。
国民军被迫于3月12日宣布开放大沽口岸。可是当日下午,
日本驱逐舰在进入大沽口时,未按事先与国民军约定的信号和时间联系,并有另一驱逐舰跟随。
国民军随即鸣枪示警,令其停止,而日本军舰却开炮轰击大沽口,以致多名国民军士兵死伤,酿成「大沽口事件」。国民军被迫还击,将日舰逐出大沽口。
事后,国民军向
日本公使提出抗议,而日本政府反以破坏《辛丑条约》为借口,公然向中国提出「抗议」,并纠集《辛丑条约》八个签字国的公使,于3月16日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拆除大沽口国防工事、北京至出海口的交通不得发生任何障碍等无理要求,并限北京
段祺瑞政府在48小时以内答复。17日,八国军舰云集大沽口,对中国进行威胁。
大沽口事件激起
中原地区人民的极大愤慨。3月14日,国共两党在京组织曾联合召开「北京国民反日侵略直隶大会」,抗议日舰炮击大沽口。 3月17日,两党再次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最后通牒,一致通过:即日驳复通牒、不许日舰带奉舰入港、驱逐八国公使离京等决议。同时,会议决定请
国民军改变作战目的,为废除不平等条约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