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4号),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暑,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研究拟订全省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全省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全省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省专利、商标等执法工作;依法受理专利、商标侵权纠纷;指导市县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全省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全省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西安代办处的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汇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为创新创业提供便捷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2.规范专利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专利商标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机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财务、资产管理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知识产权政策和决策咨询研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事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规划协调处
草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发展。承担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保护处
贯彻实施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运会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等相关保护工作。受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指导市县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运用促进处
拟订和实施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激励措施;指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等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省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和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
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代办处)
草拟全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传播和利用。监督管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西安代办处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2-08-11
机构职能.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2-08-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