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泉
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刘景泉(1926.05~2011.03),男,河北省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顾问。离休干部(享受正厅级待遇)。
人物履历
刘景泉同志1926年1月15日(农历)出生于河北省蓟县。
1941年参加革命,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区财粮干事、税务所长,县实业科副科长,天津市三区税务所长。
1949年南下到湖南省工作,历任长沙市税务局科长、副局长、局长,市计委副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市物资局局长、市计委主任。
1961年12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计委主任,
1963年5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委农村办副主任。
1980年9月任长沙市革委会副主任,
1981年6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5年8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顾问,
1991年5月享受正厅级待遇,
1991年底离职休养。
逝世
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景泉同志(享受正厅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3月1日10时26分在医院逝世,享年86岁。3月4日上午9∶00在长沙市殡仪馆(明阳山)铭德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人物评价
刘景泉同志在7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为新中国的建立出生入死;在新中国和平建设时期,呕心沥血,为长沙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一生,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不怕牺牲和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体现了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廉洁勤政的高尚品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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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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