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广根
扬中县伪警察大队长
季广根(1911-1942),原名如彬,出生于扬中县庆隆乡392圩埭(现属八桥镇庆丰村)。他自幼性格顽劣,在当地以无赖形象著称。20岁时开始学习中式裁缝手艺,后来前往上海从事西式服装制作。在上海期间,季广根结交了当地的流氓和地痞,并拜帮派头目为师。
人物经历
1937年,季广根从上海返回家乡扬中,先是加入了惯匪薛德裕的团伙,随后转而成为伪军的一员,担任扬中县伪警察中队长及大队长。在他任职期间,季广根的行为变得愈发猖獗,通过敲诈勒索、放火烧屋等手段对民众实施暴行,因此在当地人心中留下了深刻的憎恨印象。
1940年8月22日,季广根率领日伪军焚烧了21间民宅。次年春天,他在铁匠港拦截并抢劫了一艘载有六人的酒船,其中包括一名女性受害者被季广根强奸后残忍地扔进长江溺亡。1941年2月9日,季广根亲自杀害了抗日民主政府第四区的区长王明高,并将其首级悬挂在八桥镇街头示众。一位名叫吴聘芝的教师因不满季广根滥杀无辜的行为,撰写了一份诉状,揭露了他的罪行。然而,季广根得知此事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带着打手将吴聘芝绑架至江边芦苇丛中,残忍地斩断他的手指,剖开腹部取出内脏,最终将其尸体丢弃在江水中。
1942年5月,中共苏中第五地区委员会敌工部和扬中县抗日民主政府巧妙地利用反间计策,成功让日军误以为季广根是他们的敌人,从而导致季广根被日军射杀。这一事件得到了扬中市人民的一致欢迎,他们对于季广根的死亡感到欢欣鼓舞。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