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是2018年安徽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农办)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省“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农村
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
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省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
OD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
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
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省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省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
种植业、畜牧业、
渔业、
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省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
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
清洁生产。指导全省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
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
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
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省有关农业
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省
兽医学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省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
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省动植物防疫
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省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
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处
人事处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政策与改革处
发展规划处
计划财务处
乡村产业发展处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市场与信息化处
对外合作处
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畜牧处
种业管理处
农机管理处
农机装备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
安徽省农业信息中心(安徽省农业博物馆)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省农村能源总站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省
植物保护总站(安徽省农药检定所,安徽省植物检疫所)
省种子管理总站
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
安徽省特色农业管理站(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省动物血吸虫病防治站)
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徽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安徽省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10月,被农业农村部表彰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