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炮泛指所有归属步兵自身的重火力,与其说是某一类型的火炮,不如视作是因应战术要求而发展,具备某些特性火炮的统称。在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间,炮兵技术发展极为迅速,射程、弹药威力及准确性大幅提升,炮兵也逐渐摆脱以往须依附步装骑兵作战的配角地位,而成为具有独立自主性的战斗
兵种,并且随著火炮射程增加而远离前线,这些均造成步兵单位在需求直接
火力支援时的不便,而有了发展步兵自属火炮的构想。
步兵炮是一种短身管
榴弹炮,身管短,炮口初速低,主要用于对土木工事以及士兵的杀伤,一般配属步兵连、营、团级单位,它重量轻、灵活、不受地形限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比较笨重,初速低无法对付装甲目标和钢筋水泥工事,被
迫击炮、
RPG7火箭炮、
无后坐力炮等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