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生态县
国家级生态县
国家级生态县是指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县级行政区域。它是践行科学发展的品牌象征,也是综合实力提升的荣誉奖章和正确政绩观的绿色奖杯。
简介
国家级生态县是一个生态品牌,代表着某县(或县级市)在生态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一种荣誉。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不仅要求生态保护,还要求经济发展,是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协调发展。这种发展是建立在生态得到有效建设、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基础上的发展,是充分体现发展第一要务、以人为本的发展,是一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是经济、社会、生态等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综合检验,是授予一个地区综合实力提升的荣誉奖章。同时,国家级生态县也是正确政绩观的绿色奖杯,其考核重点导向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建设指标
- 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 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 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目录
概述
简介
建设指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