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012.02,
河北省遵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兼唐山清东陵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15年11月28日,
唐山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河北省委唐山市委研究决定,蔡洪魁同志不再担任遵化市委书记、常委、委员、清东陵保护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2017年5月27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决定任命:蔡洪魁为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2021年7月29日,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决定免去:蔡洪魁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