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年1914在粤东设置潮循道,设道尹,驻汕头,属广东省,辖25县。潮循道辖
澄海区、
惠阳区、
博罗县、
新丰镇、
紫金县、
海丰县、
陆丰市、
龙川县、
河源市、和平、
连平县、
潮安区、
丰顺县、
潮阳区、
揭阳市、
饶平县、
惠来县、
大埔县、
普宁市、
南澳岛、
梅县区、
五华县、
兴宁市、
平远县、
蕉岭县二十五县,今废。管辖原惠州府,潮州府,嘉应府境。相当于今
惠州市、河源市、
汕尾市、
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十三年(1924年)6月,
北洋政府内务部通令废道制,裁撤道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