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涵出生于1858年,去世于1922。字镜潭,号南坡。祖籍清甘肃
伏羌县(
甘谷县),
清朝光绪16年2甲109名
进士,选
庶吉士。散官后,任刑部
主事。后外调陕西
高陵区知县。
武昌起义后,清帝退位,便隐居家中,专攻书法、诗文,聊度晚年,于1922年,病殁家中。
王海涵(1858---1922)字镜潭,号南坡。清甘肃伏羌县人(甘谷县),光绪16年2甲109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官后,任刑部主事。后外调陕西高陵县知县,在任爱民惠士,政简刑轻。不用严刑峻法,即民多乐于从命。犯罪案件,几年绝迹。官民之间,亲如家人。办理户籍,全陕第一,为高陵人民所爱戴。被保升为直隶州牧,在任候补。离职时万民相送,并立碑以志政绩。
宣统二年五月,调署
泾阳县,不满三月,母亲病逝,返家守孝。因他家贫,临行时,
高陵区、泾阳两县人民各赠薄仪一千两纹银,海涵泣泪谢绝不受。
武昌起义后,清帝退位,便隐居家中,专攻书法、诗文,聊度晚年,民国十一年,病殁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