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航,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学学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河北省衡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95.07——1997.03,
河北医科大学干部;
1997.03——2000.12,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干部;
2000.12——2002.03,河北省石家庄市水利局副局长;
2002.03——2004.03,共青团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9.04,共青团石家庄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9.04——2009.05,共青团石家庄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挂职中共鹿泉市委副书记);
2009.05——2010.04,共青团石家庄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挂职中共鹿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10.04——2010.06,中共鹿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6——2011.08,中共鹿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8——2013.04,中共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委书记;
2013.04,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西柏坡镇管理局局长(副厅级);
2020.04——2020.09,石家庄市平山县委书记、县长;
2020.09——2021.06,石家庄市平山县委书记;
后任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2021.07——2021.11,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书记;
2021.09——2022.01,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2022.01——2022.03,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任衡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共河北省
石家庄市第八届、第九届市委委员;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08.03.04——2010.10.21)。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20年4月,董晓航担任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20年9月3日,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晓航同志辞去平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2021年7月26日,河北省委省直工委研究决定,董晓航同志任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书记。
2021年9月29日,
河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董晓航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2022年1月,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董晓航同志为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2年1月25日,衡水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董晓航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董晓航的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获得荣誉
2021年2月25日,被授予“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