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律。客观事物的规律和思维规律的一致是在认识中实现的。反映
同一律是思维的基本规律。反映同一律是把形式逻辑规律的公式中思想对思想的关系扩展到思想对存在的关系上。
外部世界的规律和思维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是通过实践的中介达到的,通过人们长期的、亿万次的社会实践的重复,使外部世界的规律反映的人的意识中并
内化为思维的规律固定下来。
但是,思维规律和外部世界的规律在表现上又有不同。外部世界的规律是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
偶然性中不自觉地表现出来的;思维规律则表现为主观逻辑的形式,同人的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