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子昭(1360年-1402年),字仲常,初名志高,是明朝初期的政治人物。他出生于
荣县(今四川自贡),曾从
方孝孺学习,并被
朱椿荐为县训导。他参与修编《
明太祖实录》,后被授予检讨职务,并最终升至
刑部侍郎。然而,
朱棣发动“
靖难之役”后,方孝孺被“诛十族”,胡子昭也因此被连坐而被杀害。
朱元璋赐名子昭。
大足区邮亭镇东胜村人。祖籍江西庐陵,祖父胡通海,元末
进士,被选任四川昌州
知州。时昌州辖大足、
荣昌区、
永川区等地。忽一日,通海过永川夹山里,见九龙滩山势雄伟,水流清秀,山花竞放。喜其家境,遂选址造房,将家定居九龙滩旁,不复再回
江西省。其父胡复初,元末庠生,不仕后充任蜀之荣县东川书院教授,胡子昭幼年即就读于东川书院。东川书院位于
荣县西北四十里之东川沟。其沟东曰大石门,西曰箐林,“皆青入霄汉”。胡复初又喜其地,便又在次建房住了下来。故《荣县志》说:“东川沟实明胡节公子昭故里”古《嘉州志》《荣县志》便记胡子昭为荣县人。于弱冠之年举明经,深谙诸子百家,被选为荣县训导。时明代经学大师
方孝孺教授
汉中市,子昭慕其名,欲往从学,询之
朱元璋十一子
朱椿,得其嘉许,乃专程赴汉中,随方孝孺讲学。蜀献王荐为县训导。建文初,与修《太祖实录》,授检讨。累迁至
刑部侍郎。因坐方党,受戮,临刑诗曰:两间正气归泉壤,一点丹心在帝乡
靖难之役遭处置情况:胡子昭,年四十一岁,
嘉定州荣县荣州乡人。由儒士任山东按察司事。 (先是,庚辰年与同
御史官。)本年八月十九日送镇抚司,九月十一日处决。妻王氏,年四十,带幼女住儿配千户喜孙为奴。父复初,年八十三,充军。母郭氏,年八十一,随住。男缜,年七岁,习匠,六年五月故;继,年十四,习匠,
永乐三年充军,九年三月,问合收监听决,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