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钧(1899年11月15日—1980年6月27日),字衡如,江苏
南京猿人,中国图书馆学家、教育家。
1920年,毕业于
金陵大学哲学系,随后赴美就读
威斯康星大学攻读哲学及
图书馆学,并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担任金陵大学图书馆主任、北平图书馆编部主任(主编《图书馆学季刊》)、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备主任、馆长。
回国后,任
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兼文学院教授。1928年秋,在金陵大学文学院开设
图书馆学课程,与
李小缘、
万国鼎等共同执教。1929年至1930年任北平图书馆编纂部主任,同时负责《图书馆学季刊》的编辑事务,还在
北京师范大学兼课。
1929年1月,在南京金陵大学召开的中华图书馆协会第一次年会上,被选为大会执行委员。1930年,重又回到金陵大学,直至1943年,一直担任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兼文学院教授、院长。抗战期间,随金陵大学内迁至
四川省。
1943年到
兰州市参与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建工作,任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委会主任。1944年国立西北图书馆成立,即任首任馆长,同时兼任
兰州大学哲学系教授。
1951年调至
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先后任教授、图书馆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兼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家图书馆顾问等。
他在编辑中华图书馆学会的《图书馆季刊》(1926年创刊号)时,提出刊宗旨为:“本新图书馆运动之原则,一方参酌欧美之成规,一方稽考我先民对于斯学之贡献,以期形成一种合于中国国情之图书馆学。”他认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图书馆事业,图书馆事业可以分为五个要素(图书、读者、领导和干部、建筑与设备、工作方法),深入研究图书馆事业可从这五个要素进行。
他指出好的分类法应具备四个部分(系统表、理论的基础、索引、分类条例),分类目录应是宣传图书、指导阅读的工具等。这些观点在图书馆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他1929年出版的《中国图书分类法》,因其创制叠见而被许多图书馆所采用,并与
杜定友、王云五所编制的分类法成为当时最流行的三大图书分类法。
刘国钧先生的代表作主要有《中国图书分类法》(1929年)、《中国图书编目条例》(1930年)、《
图书馆学要旨》(1934年)、《可爱的中国书》(1952年)、《图书怎样分类》(1953年)、《什么是图书馆学》(论文,1957年)、《中国书史简编》(1958年)、《刘国钧图书馆学论文选集》(198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