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剂是一种能够对眼睛和上呼吸道产生强烈刺激的物质,导致人员接触后出现剧烈的眼痛、流泪、咳嗽、胸痛等症状,从而暂时丧失战斗能力。常见的刺激剂包括苯氯乙酮(CN)、亚当氏剂(DM)、CS和CR。这些刺激剂在外军中常被用于扰乱敌方军事行动,并作为“抗暴”剂使用,目前仍在一些国家的军队中配备。
化学名称与分类
化学名称
刺激剂的化学名称包括邻氯苯亚甲基丙二腈、二苯并(b,f)-1,4-氧杂吖庚因、苯氯乙酮、氯化二苯胺胂等。在美国军方的代号中,CS、CR、CN分别对应不同的刺激剂,而DM则是苏联军方使用的代号P-15。
分类
刺激剂按照其对刺激作用部位的不同分为两类:催泪剂(lachrymator),主要以眼部刺激为主,极低浓度就能引起强烈的疼痛、流泪、畏光和眼睑痉挛,同时也会对上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作用,代表性的是CN和CR。喷嚏剂(sternutator),以上呼吸道的强烈刺激为主,会引起剧烈且无法控制的喷嚏、咳嗽、流涕和流涎,伴随恶心、呕吐和全身不适,同时也对眼睛产生刺激作用,因此也被称作呕吐剂,代表性的是DM。CS则对眼睛和上呼吸道均产生强烈刺激,对皮肤也有显著的刺激作用。
物理化学特性
刺激剂是一类高
沸点的固体化合物,稳定性较好。它们的外观颜色多样,气味各异,
熔点和沸点范围广泛,
溶解度特点也不尽相同。在
水解方面,刺激剂在中性和碱性溶液中的分解
速率差异较大,而在氧化过程中,不同种类的刺激剂会产生不同的无刺激性或无毒性的产物。
使用与毒性
刺激剂通常以固体结晶或粉末形式存在,可通过直接喷洒或加热扩散等方式施放,形成有毒
烟雾并在局部空间弥漫。暴露于一定浓度的刺激剂环境中,短时间内就会引起强烈的刺激反应。
中毒表现与诊断
刺激剂的主要毒理作用在于直接刺激黏膜和皮肤,尤其是眼部和上呼吸道。中毒的表现包括眼睑痉挛、结膜充血、结膜炎、角膜炎或溃疡,以及鼻、咽喉炎或气管炎等。皮肤损伤属于接触性皮炎,严重时会出现小水疱和溃疡。刺激剂的共同特点是低浓度即可产生强烈刺激,几乎没有潜伏期,伤员主观感受严重,但客观检查体征较少且轻微,脱离染毒环境后症状快速减轻直至消失。各种刺激剂之间的中毒表现有所不同,具体可见各品种的中毒表现描述。诊断时,结合中毒史、典型症状和毒剂检测结果,与其他类似毒剂进行鉴别。
预防与救治
预防措施
面对刺激剂的威胁,应及时佩戴防毒面具或其他简易防护设备。如果已经出现刺激症状,不应误以为面具失效而将其脱除。呕吐物和分泌物过多时,可暂时屏住呼吸,闭眼并迅速脱下面具清理干净后再重新佩戴。
救治方法
呼吸道
对于上呼吸道受到刺激的情况,可吸入抗烟剂以缓解症状。头痛、牙痛时可服用止痛片,疼痛难忍时可皮下注射吗啡。出现肺水肿时,应按窒息性毒剂中毒的处理方式进行急救。
眼部
若毒剂微粒进入眼中,应避免揉搓,及时用清水或特定溶液清洗。结膜炎及角膜炎可根据眼科治疗原则处理。
皮肤
首先清除毒剂残留,然后用肥皂水或特定溶液冲洗。局部炎症可涂抹可的松冷霜,皮肤痛痒时可口服苯海拉明。水疱破裂时应注意预防感染,深度烧伤按常规烧伤处理。
消化道
误食染毒水或食物后,可采用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粉的方法排除毒剂,随后进行导泻。胃肠症状明显或腹痛剧烈时,可给予颠茄浸膏片或阿托品。
全身吸收中毒
DM含有砷元素,一旦吸收后出现砷中毒症状,可使用二巯基类抗砷药物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