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纮,字君章,
杜纯之弟,出生于濮州鄄城。他在科举考试中获得成功,成为
永年区的县令。在任期间,面对灾荒,他采取措施确保百姓能够得到食物,避免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他的才能被
赵顼发现,后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大理寺详断官、检详枢密刑房等,并参与编写《武经要略》。尽管他的建议受到皇帝的认可,但并未被采纳。
杜纮在处理案件时,常常引用儒家经典来解释法律条文。有一次,一位女子在出嫁前被养在未婚夫家中,后来被杀害并用来诬陷他人。杜纮认为,按照礼仪规定,这位女子尚未正式成为妻子,因此不应被视为已婚妇女。他还提出,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官员因为胆怯而不执行判决,就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然而,他的这一提议并没有被采纳。
杜纮曾被提拔为
刑部郎中,在
元祐年间作为夏国母亲的祭奠使者前往夏国。当时夏国人态度傲慢,接待人员穿着皮毛衣服,坐在低矮的位置上,甚至没有跪下来接受诏书。杜纮严厉地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礼仪,并警告他们说,既然接受了
宋朝丰厚的礼物,就不应该表现出如此轻蔑的态度。夏国人感到害怕,态度变得恭敬起来。后来,夏国使者请求归还侵占的土地,杜纮阻止他们在使节馆内会见,强调这样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官方文书来传达,而不是口头协商。他的话语让夏国使者无法反驳,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
杜纮还曾在短时间内解决了郓州监狱内的三百名囚犯问题。他曾遇到有人在城市角落竖起旗帜散布谣言,引起民众恐慌。不久之后,一场白天发生的火灾证实了这些谣言的真实性。为了避免引发更大的混乱,杜纮冷静地分析局势,认为这是敌人的阴谋,希望利用政府的紧张情绪制造事端。他坚持不采取大规模搜查行动,而是耐心等待,最终抓获了真正的罪犯。此外,他还曾担任
商丘市的
知府,直到去世,享年六十二岁。
杜纮非常尊敬他的哥哥
杜纯,当他得知哥哥去世的消息时,悲痛万分,表示自己未能亲自送别哥哥,感到十分遗憾。他在
郓城县听到噩耗后,立即赶回京城迎接哥哥的灵柩,沿途的行人无不为之感动。他还把所有的俸禄给了寡嫂,并推荐她的儿子和孙子进入仕途。在京师任职期间,有一位名叫马随的同乡生病了,杜纮不仅把他接回家中照顾,还在马随去世后为其办理丧事。尽管有些人对此表示怀疑,但他并不在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体现了高尚的情操和正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