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5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
浙江省邮政公司也于2007年2月9日成立,并与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同时对外揭牌,原浙江省邮政局被撤销,标志着浙江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2、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3、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4、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2.浙江省负责局会议计划管理。
3.浙江省负责局机关文电运转、文书档案等工作。
4.浙江省负责局信息化建设、网站维护等。
5.浙江省负责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主动公开等工作。
6.浙江省做好后勤、安保等工作。
二、人事处
主要职责
1.浙江省负责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工作。
2.浙江省负责系统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3.浙江省做好各类培训管理。
5.浙江省负责系统公务员退休等管理工作。
6.浙江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党建办(纪检监察室)
1.负责全省系统党建和机关党建工作。
2.负责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受理检查、监察对象的申诉。承办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案件。
6.负责行政效能督查工作。
7.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承担省局保密工作,与省局保密办公室合署办公。
四、市场监管处
1.依法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负责指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工作。浙江省
3.组织指导对快递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非法寄递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和完善省内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发布辖区快递市场监管报告。浙江省
5.负责开办集邮市场的审批,组织开展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邮政行业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
7.拟定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组织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浙江省 8.与公安、国安、海关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承担全省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浙江省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邮政行业禁毒、反恐等工作。
10.指导监督检查下级单位的市场检查和执法工作。
11.负责指导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工作。
五、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依法监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2.监督实施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保障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政策。
浙江省 3.组织实施全省邮政普遍服务、邮票发行、机要通信监管报告制度。
4.实施全省邮政企业设置邮政营业场所备案登记工作,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停办或限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行政审批工作。
5.负责对全省机要通信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6.负责全省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7.负责依法对全省邮票发行销售情况实施监督。
8.负责组织全省邮政业“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
1.提出全省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3.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七、财务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政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等。
2.负责浙江省系统内预算、决算、核算、资产、政府采购以及省局本级预算外资金等
财务管理及相关制度拟定。
3.组织实施会计检查、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工作;配合省局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负责省局本级资金管理以及
浙江省系统内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省局本级的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账务管理以及浙江省系统内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账务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省局本级财务管理工作及经济活动审核工作。(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登记为不相容的职责,应予以分离)。
7.负责邮政行业统计工作,参与和邮政行业有关的国家统计调查。
8.负责邮政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管理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邮政行业统计检查并指导各市局开展统计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23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被全国
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10日,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