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肃之(1000—1081),字公仪,
李迪弟子,幽州人,后迁
濮州。以迪荫,监大名府军资库。大河溢,府檄修冠氏堤,工就弗扰,民悦之,请为宰。邑多盗,时出害人。肃之令比户置鼓,有盗,辄击鼓,远近皆应,盗为之衰止。为御河催纲。横陇之决,使者檄护
金堤河,满岁无河患。
通判
澶州。契丹泛使将过郡,而楼坏,肃之谓郡守曰:“吾州为
景德破敌之地,当示雄疆,今保障若是,且奈何?”遂鸠工构城屋,凡千区。已而中贵人衔命来视,规置一新,惊赏嗟异,闻之朝。知德州,提点
开封府界内县镇,路、湖南刑狱。侬蛮暴岭外,肃之亲捍诸境,会
蒋偕失利,亟率兵往蹑于临贺,贼引去。
狄青、
孙沔交荐之,徙湖北
转运使。辰阳彭仕羲叛,讨平之,犹以过左迁,知齐州。改江东、两浙、
河北省转运使,进度支副使、江淮发运使。
赵顼初即位,谅寇大顺城。肃之入奏,帝访以
西夏事,奏对称旨。以为右
谏议大夫、知
庆州;数日,徙瀛州。大雨地震,官舍民庐推陷。肃之出入泥潦中,结草以储庾粟之暴露者,为茇舍以居民,启振给,严儆盗窃,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从事。天子闻而嘉之,遣使劳赐。迁天章阁待制、知
开封府,出知
定州市。还,迁三司使,又出为永兴军、青、齐二州。
元丰二年,复知
开封市,为枢密都承旨,加龙图阁直学士、知
郓城县。四年,提举太极观。卒,年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