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哲
元末明初知县
黄哲,元末明初广东番禺人,字庸之,通晓五经,擅长诗歌创作。他与
孙贲
、王佐等人被誉为岭南“五先生”之一。黄哲曾手抄《文选》,深入研究,因此能够创作出具有晋唐风格的诗歌。他历任翰林待制、
东阿县
知县,最终官至
东平府
判官。然而,因为某些事情被诬告,最终被判处法律制裁。当地人士为他筹集了赔偿金,并在他家设立了
祭坛
。黄哲的儿子黄德与辑录了他的诗文,共十余卷,名为《雪蓬集》,流传至今。
人物生平
朱元璋
为吴王时召授翰林侍制,侍太子读书。
洪武
初出为东阿知县,招抚流民复业,迁
东平县
通判,兴修水利有绩。上书
陈时务
数十事获罪,罢官,后被杀。人称雪蓬行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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