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在粤投资设立的企业、
山东省各地驻粤机构、经贸和商务往来密切的广东本地企业等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团体。山东商会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在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由广东省社团管理机关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指导和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团体组织。它主要由山东籍人士在粤投资经营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山东工商体。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广东经济建设的日新月异,鲁籍企业在广东的发展中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为了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
广东省经贸委和
广东省民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由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牵头,在粤部分
鲁商集团发起成立了广东省山东商会。2010年3月6日成功召开广东省山东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以
广东圣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南为会长的理事会。2010年4月27日获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批准成立。
本会的宗旨是在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下,致力于加强鲁粤两省的经济交流合作,实现经济共同繁荣发展。同时搭建在粤鲁企与在粤鲁籍人士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推动鲁粤两省经济、技术、人才的多层面合作。商会以加强会员联系、优势互补、繁荣经济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目的,并以拓展粤鲁经济纵横联系、加强相互协调、共同参与泛珠三角州区域合作、促进两地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进步、服务
广东省、服务
山东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为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