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苏苏”,现名“同江”,在
赫哲语中有“老屋”的含义。历史上,同江曾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单位,如西周时期的慎部,
天宝的
河北道黑水府,明朝的努尔都可,清朝的三姓副都统辖区。
同江市原名“临江”,土名“拉哈苏苏”,赫哲语,“废墟”或“老屋”之意。在
西周时代属肃慎部内地,
秦汉时称挹娄,
南北朝又称勿吉,隋唐时代勿吉一名消失,演变为黑水部落。公元726年,唐在黑水部落设立了黑水州都督府,后经过辽金时代和元明的统治。因其“濒临
松花江南岸,北即黑河口,实为扼要咽喉”,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吉林将军奏准,于“富克锦东北之拉哈苏苏”(今同江市政府驻地)设置临江州,隶属
依兰府。
知州吴士澄于同年9月18日(农历八月初一日)启用
关防“视事”。1909年6月2日(清
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奏准升改临江府,隶属东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临江府为
临江县。1914年2月,因与奉天省临江县重名,奉令改为
同江市。同年6月,隶属
依兰道(由东北路道改称)。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
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
东北地区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
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
合江省管辖。1949年1月6日,
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同江县,并入
富锦市。同年6月,划为第十区,1955年改为同江区。1959年4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富锦县的同江区(包括同江、三村、乐业乡)划归
抚远市管辖,并将同江区改为
同江镇,抚远县人民委员会迁驻同江镇。1965年8月23日,国务院决定,设置
同江市,以抚远县西部地区,即同江镇和乐业、三村、
街津口、八岔公社及勤得利农场乡为同江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同江镇。归
合江专区管辖。同时,抚远县址迁至
抚远镇。1985年1月,合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
佳木斯市领导。1986年国家恢复同江为一类口岸。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由佳木斯市代管。1988年
黑龙江省批准同江为通贸兴边试验区,1994年被外交部批准为国际港口,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高。2008年10月28日,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在中俄两国总理第十三次会晤上正式签约。2009年7月份,
同江口岸签证业务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同江市作为通商口岸已有百年历史。自1904年起,中国商人就开始与
俄罗斯人开展商业活动。20世纪初期,英国人在同江建立了海关贸易所。1958年,同江口岸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87年2月,同江撤县建市,并开通了边境贸易。1988年,
黑龙江省批准同江为通贸兴边试验区。1994年,同江被外交部批准为国际港口。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江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港口拥有完善的进出境查验机构,港区建设已具规模。设有横江口水运、东港轮渡和
哈鱼岛汽垫船三个码头,明水期可容纳多艘5千吨级大型
货船。配备现代化装卸设备,吞吐能力达7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