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县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其名称和辖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
秦朝时期设立昌邑县,治所最初位于今
山东省巨野县昌邑村。
西汉,昌邑县曾作为山阳国、昌邑国的都城,以及
山阳郡、高平郡的郡治所在。
北宋时期,昌邑县在今山东
昌邑市的位置设立,并在1994年撤县设市,改为昌邑市,由
潍坊市代管。
北宋
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在北海唐安乡设置昌邑县,属北海军。
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昌邑县,设立昌邑市(
县级市),直属
山东省,暂时由潍坊市代管。
昌邑县在不同历史时期隶属于不同的上级行政单位。从
秦朝的直辖县到
西汉的山阳国和昌邑国,再到
北宋的北海军,以及明清时期的不同府州,昌邑县的行政隶属关系经历了多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