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是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会员、香港安乐工程集团主席潘乐陶及其母亲黄慕贞于2011年出资设立的奖项。该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在节能环保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机械工程制造领域的中国企业。奖项的评审和表彰活动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组织,每年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并在网上发布公示。获奖企业在年度大会上接受表彰,同时获得相应的奖金和奖牌。
奖项背景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是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为了响应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发展方向而设立的奖项。该奖项主要面向机电设备制造企业、空调及制冷行业、房屋节能设计、热动力系统、低碳技术等领域的企业,鼓励他们在环保技术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卓越成就。
评选流程
申报与推荐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单位须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的绿色经济发展方向,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参评项目通常应在评选年份前两年内完成。申报单位可通过自荐或由本会理事、专业分会或省区市机械工程学会及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参与评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
形式审查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果推荐书格式、份数不符、签章不齐全、材料缺失或填写不规范,且在评审前无法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初评由评选工作小组邀请至少三位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估。复评阶段则由专家评审组进行,其中评审专家不得评审本单位参选的项目。终评阶段将组织全体专家组成员集中评审,并将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在终评环节,参评企业有机会进行现场汇报和答辩,评审专家组将进行讨论和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票数赞成的项目视为通过。若各等级评审结果均无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空缺。
异议处理
对于入选的成果,如果有单位或个人认为存在剽窃、作假或其他严重问题,可以在入选成果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提出异议。异议必须包含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并保持匿名。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
奖励
经过异议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尚未解决的异议,获奖名单将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批准并公布。获奖企业将在指定时间领取奖牌和奖金,并在年度大会上受到公开表彰。
奖金设置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设有四个级别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每个级别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2万元。
相关规定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办法由2013年12月修订,明确了奖项的设立目的、评选条件、申报与推荐、评审程序、异议处理和奖励等方面的规定。该办法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联系方式
绿色制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工作组位于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11层,邮编为100048。
目录
概述
奖项背景
评选流程
申报与推荐
形式审查
评审程序
异议处理
奖励
奖金设置
相关规定
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