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星樵(1928年1月-2014年3月29日),广东恩平人,澳门政治人物。1949年毕业于
广东省立高级工业学校。1948年移居澳门,1949年至1983年在澳门电灯公司(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任职。1951年起,担任澳门水电工会主席。1953年至1990年,先后担任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及会长、会务顾问。1979年至1987年,担任广东省第五、六、七届人大代表;1983年至1998年,担任第六、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葡两国确认立澳门回归协议后,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副会长。2001年获得
大莲花勋章。
1949年毕业于
广东省立高级工业学校。1950年后,任澳门水电工会主席、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理事长。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唐星樵祖籍君堂琅珂村,1929年生于
广州市,广州沧陷前夕随父避难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被日军侵占被迫回乡,在琅琦村读小学,半年后随父到粤北,在
连州中学就读。抗战胜利后回穗,考入广东省高级工业学校电机科。三年学成后于1948年赴澳门,在电力公司当修理技工。他致力于工会工作,趁
新中国成立之机,联合工人骨干,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在1950年使澳门大多数行业的基层工作,通过改选,摆脱了
中国国民党的控制,选举真正的工人代表为领导,并在这基础上联合组成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彻底扭转了工人运动的方向。1951年他被选为澳门水电工会主席。
抗美援朝战争时,
美国对中国实施封锁禁运,通过澳门进出口贸易中断,经济骤然箫条,失业人员数以万计,工人子弟失学,大多工人穷病交迫,无钱延医。于是,唐星樵与其他工会领导忧心如焚,向
广东省总工会反映,后来经过祖国的大力支持,拨出大批大米,筹办
澳门劳工子弟学校,开办工人医疗所,并得到澳门各阶层人士的大力支持,度过了难关。由于他为工人办了很多好事,诸如积极争取为工人权益立法、领导工联会为工人大办福利事业、致力于澳门回归祖国等,他先后担任重要职务,1953年被选为工会联合总会常务理事,1956年作为澳门五位工人代表之一赴北京庆祝“
国际劳动节”劳动节,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接见。1958年任
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1979年、1983年;1987年被选为
广东省第五、六、七届人大代表,1982年任工联总会理事长,1990年任工联总会会长。中葡两国达成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协议后,先后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副会长。